邹城市第十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舍设施是学校教学工作物质条件,必须加强管理,将管理使用责任包干到年级和部门、班级和个人,提高使用效益。
二、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不乱涂、不乱画,不乱拉、不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三、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地面接收站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四、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五、学校领导和总务人员要经常对学校围墙、室内天棚门窗、火源、电源进行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定期做好记录。
六、校园校舍要经常进行维修,学校防盗设施要不断加强,做到有备无患。要时时刻刻把学校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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