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503J/2023-036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市级决策
成文日期 2023-10-1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详表(10.12)

发布日期:2023-10-12 信息来源:济宁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决策内容

决策程序

完成时限

公开类别

决策程序进度

1

《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通知》(鲁发〔2019〕2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监管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6号)

国家和省市相关战略和规划落实,底线约束和控制性指标分解,发展目标和空间总体格局、空间结构优化、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完善、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等。主要解决全市“多规矛盾”等问题,逐步建立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季度

主动公开

省自然资源厅审核中

2

《济宁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2-2035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以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以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为方向,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加快推进都市区协同发展、提高承载能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季度

主动公开

拟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

《济宁市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12号)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推动我市新型农业主体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带动小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季度

主动公开

已完成

4

《修改完善济宁城区公交和城际公交运营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2〕110号)

修订完善城际公交和城区公交运营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城市公共交通精准财政补贴机制。各市、各县政府要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体系,规范成本规制和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健全科量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成本核算及绩效评价体系,提升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财政补贴合理性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季度

主动公开

承办单位书面申请将该事项调出目录

5

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

市能源局

《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省政府350号令)

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明确房屋压煤搬迁村庄产权调换的标准和方式,并对搬迁村民的房屋价值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因房屋迁建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助和奖励、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村庄公共设施补偿、违章建筑认定等作出规定。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季度

主动公开

已召开第一轮专家论证会议

6

《扩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

市医疗保障局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20〕18号)、《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22〕17号)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由6个县市区扩大到全市开展。对全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失能半失能居民,开展居家、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护理保险服务。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季度

主动公开

拟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7

《济宁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

市消防救援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

 为科学规划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着力从管理训练、执勤备战、调度指挥等方面,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实施、协调推进,构建优势互补、力量互通、紧密衔接、集约高效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完善人才招录、评价、发展的职业上升通道,最大限度吸引和涵养人才。立足高危职业特点、鲜明公益属性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用工保险、权益保障、奖励激励、伤残抚恤等保障机制,增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吸引力。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季度

不予公开

已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8

《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施方案》

市行政审批局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2228号)

对标全国、全省先进水平,对2023年度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作出安排部署,推动营商环境评价各项项指标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全市营商环境整体实现新的提升。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季度

不予公开

已完成

9

《济宁市标准化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纲要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聚焦建设“智造济宁、文化济宁、活力济宁、美丽济宁、幸福济宁”,从标准化服务济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济宁市标准化工作自身发展等方面明确战略举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新发展优势,着力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持续优化标准供给,创新标准实施应用模式,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为加快建设“五个济宁”、聚力突破“八个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季度

主动公开

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拟近期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