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079/2023-045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能源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2-2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能字〔2023〕1号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 信息来源:济宁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及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统筹做好2023年全市能源管理工作,助推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市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能源局   

2023年2月24日     




2023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23年,市能源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能源工作部署,围绕全省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及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目标,以党建为统领,统筹做好能源安全和行业高质量发展两篇文章,聚焦能源领域安全监管、供应保障服务、结构优化调整三个核心,坚持绿色低碳、系统协调、清洁安全、节能高效四个原则,全力守安全、保供应、调结构、抓项目、促发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机关建设,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优化和作风效能提升,坚定信心决心,始终保持“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状态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埋头苦干、奋勇争先,推动能源管理工作持续开新局、走在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能源力量。

二、主要目标

1.能源安全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和设施保护职责,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以安全责任落实为抓手,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电力、油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确保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能源生产方面:(1)按照现行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年内全市煤炭产量稳定在5200万吨左右;各类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500亿千瓦时左右;(2)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落后小煤电机组关停退出要求,年内关停煤电机组60.2万千瓦;(3)全力保障天然气供应,年内天然气供应量在11.2亿立方米左右;(4)持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完成省定煤炭储备任务和政府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任务;(5)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实际,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和消纳能力提升,力争2023年底新能源总装机实现45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完成60亿千瓦时。

3.节能减煤方面:深化实施“加减乘除”工作法和能源消费结构综合评价,精准运用能耗煤耗及“两高”项目减量替代利好政策,深入挖掘能耗煤耗空间,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在确保完成省定我市能耗强度降低和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目标的基础上,全力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和民生刚需用能。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实施能源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保障煤电气稳定供应。

1.稳定市内煤炭生产供应。严格煤炭生产能力管理,开展采掘接续提升年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督促煤矿优化开拓布局;在相关手续完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金源、横河和永胜煤矿复工复产,稳步释放优质产能,全年煤炭产量稳定在5200万吨左右。坚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动压煤村庄搬迁,倡树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导煤矿在合适区域推广应用充填开采,释放优质资源,提高资源回收率。同时,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山东京杭多式联运物流项目煤炭产品储煤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泗河口港口建设煤炭储煤项目和山东能源唐口储煤项目,不断增加我市范围内煤炭储备能力和规模,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强化煤炭实物储备,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的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实物储备任务。统筹煤炭生产、储备和供应,督促煤炭企业足额兑现长协煤合同,保证辖区内电厂、热源企业等重点企业的用煤需求。

2.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加快电力项目建设,督促鲁西发电尽快完成2号机组168试运、实现全厂平稳运行,启动华能济宁电厂搬迁项目,建成500千伏麟祥变电站、开工500千伏汶上扩变电站,提高发供电能力。推进实施3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供热改造、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提升煤电机组调峰能力和供热能力,统筹兼顾供热和供电安全可靠性。加强电煤生产供应保障,不断提高电厂电煤储备能力和安全存煤水平。加强电网负荷平衡管理,优化调整迎峰度夏、迎峰度冬负荷管理方案,加快市场需求响应能力建设,提高电网应急处置水平。

3.提升天然气保障能力。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上游供气企业的联络协调,争取气源支持。完成省定政府储气能力建设任务,全力支持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建设,推进中俄东线济宁支线建设,修订完善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二)坚决守牢能源行业安全底线,推动行业安全发展。

4.全力保障煤矿领域安全生产。按照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注重素质提升,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扛牢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执法,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抓好源头管控,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每季度开展全市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督促指导煤矿落实防控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二是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围绕强管理、强素质、强监管,组织开展13310班组建设、煤矿安全“云讲堂”、“每周一案”警示教育、矿工家属话安全、互查互学、矿际互助、驻矿盯守等活动,持续推动“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不断深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突击夜查、远程监管执法等方式,试行“望闻问切”检查法,对症下药,精准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屡查屡犯”问题,推动煤矿管理能力和治理能力双提升。四是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理顺属地监管职责,明晰权责,加强对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集团公司量化计分检查,督促集团公司发挥管理和技术优势,加强对所属煤矿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5.全力保障油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持续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管道完整性管理,提升管道保护工作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管道保护工作机制,聚焦占压清理、第三方施工管控等重点问题解决,督导管道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护、隐患治理等管理制度、体系,切实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压实县乡属地责任,推进管护执法队伍和工作合力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市县联合管道保护执法队伍,着力打造一支工作作风硬、专业能力强、具有示范性的多层级管道保护队伍。三是综合运用光纤预警、无人机巡线、视频监控等管道保护手段,发挥全省油气管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智慧化优势,加大对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的排查整治,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

6.全力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指示批示要求,打造电力安全属地监管高质量创新推动试点,纵深推进电力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电力企业安全档案管理、事故信息报送、工程备案管理等属地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加大监管执法检查,从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创建可复制、可推广的济宁经验。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深化重要输电通道联合防控工作机制,严查发供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大电力安全事故发生。

7.坚持学用考相结合,精准提升培训质量。大力倡树“安全为天、教育为先”、“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理念;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互联网+培训、考核、监管”平台;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覆盖全行业、全领域、全岗位、全链条。一是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通过全面、深入调研,认真分析企业职工的培训需求,分类汇总,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点与面、共性与个性、内与外、学与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参与式、案例式、研究式、体验式的教学方法,倡导教学互动,强化实践环节,突出培训手段适用与创新,确保安全培训真正取得实效。二是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组织指导并督促全市煤矿、电力、油气管道及新能源等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创新举措等基本知识的学习贯彻和执行落实,推动企业常态化全员培训,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升操作技能。三是坚持“逢查必考、逢查必执法、执法必从严”。以国家、省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以查促训、以考促学,通过严格执法和考试考核,推动煤矿、电力、油气管道及新能源等企业及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进一步规范教培考工作。

(三)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8.持续深化节能减煤。深化实施“加减乘除”工作法和能源消费结构综合评价,精准运用能耗煤耗及“两高”项目减量替代利好政策,以组织开展水泥、焦化、煤炭行业节能减煤现场经验交流会为抓手,积极推广海螺水泥“零外购电智慧能源工厂”、横河煤矿保安电源光储充及智慧配电系统示范项目等经验做法,打造一批节能减煤示范企业,倒逼县域经济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为优质产业项目腾出用能空间。一是利用“加法”增加新动能。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紧盯宁德时代1.1GW大型光伏基地和5个国家级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最大限度推动消纳,力争通过新能源开发利用,实现置换能耗空间16万吨标煤。二是利用“减法”降低实际消费。争取财政资金,继续支持“加减乘除”工作法示范企业、在用高耗能高耗煤机电设备能效提升和综合能源示范三大类27个项目建设,测算年内可节约能耗8.21万吨标煤、煤耗7.74万吨;完成金桥、义桥等9处煤矿井下选矸系统建设,全年减少煤炭消费约12万吨。强化节能监察执法,持续开展落后机电设备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计划全年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150次,督导重点用能单位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提升能效水平、降低能源消费。三是利用“乘法”提升用能空间。用足用好“严控‘两高’、优化其他”“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任务,免于能耗总量考核”等有利政策,支持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小松全球智能制造基地、山能智慧产业园、金仕伦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综合生产及研发平台一体化项目、睿安生物年产5.5万吨BDO产品项目等一批省、市重点产业项目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意见,积极化解能耗100万吨标准煤、煤耗60万吨增量,全力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推动能源科技创新,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积极组织申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激发能源行业“倍增”发展活力。四是利用“除法”消化低效产能。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替代的前提下,年内关停6台机组、退出容量60.2万千瓦,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0万千瓦以上,持续优化存量机组供电煤耗,测算形成煤炭消费替代量6.6万吨、能源消费替代量42万吨。

9.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意见》,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提质升级发展“光伏+”工程,稳步有序发展生物质能,打造新能源多元化利用示范基地。一是突出抓好时代永福光伏发电项目等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嘉祥、梁山、鱼台、邹城和曲阜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力争打造1-2个国家级示范县。二是大力发展智慧能源,积极推进泗水海螺工业园区“零购电”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示范园区建设。三是探索发展储能产业,在用户侧、电源侧和电网侧分类推进储能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全年新增储能10万千瓦。

10.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承接省充电服务创新提升年活动,全面调研摸排新建充电桩项目计划,以项目为抓手,以公共停车场、大型企业园区、交通物流领域等为重点,创新性推广光储充检修一体化充电站;加强与住建、发改、商务、交通等部门的协同,积极争取充电桩领域政策扶持,靠上跟踪服务,全力推进充电桩项目建设,新建公共、专用充电桩1200个以上,全市充电桩保有量达到2万个以上。推动公共领域充电桩接入省充电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充电桩智能网联率,服务群众绿色出行需求,提高群众充电满意度。

11.开展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贯彻落实省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部署,对照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客观评估我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发展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适时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推动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扎实有效落实,确保到202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煤炭消费压减指标完成省定任务,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稳定在3785万吨标煤,电力总装机达到18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至11%左右。

(四)实施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力促能源高质量发展。

12.持续推进煤炭绿色智能开采。实施科技驱动战略,以煤矿智能化改造为突破口,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煤炭行业由“高危型”向“本质安全型”转变,市内煤矿原则上年内淘汰炮掘工艺,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东滩等4处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80%以上。引导煤矿在合适区域应用推广井下选矸、充填开采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地面矸石排放堆积和采煤塌陷地的增加;鼓励煤矿开展煤炭开采、洗选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通风、余热利用等绿色技术和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深化矿区循环经济发展,在利用煤矿井下空间进行地热开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加强前沿探索与创新实践。引导煤炭企业依托冶金、焦化等主要客户群体,提供定制化、差异化煤炭配方和产品服务,推广“从坑口到炉口”服务运作模式,实现产品效益的最大化。

13.积极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贯彻落实制造强市战略,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坚持新能源装备制造和新能源开发利用“双轮”驱动,围绕壮大新能源产业储能装备、发电装备、绿色能源三条特色产业链,强化大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优质企业培育,强化人才培育,引导企业招才引智,注重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圣阳电源、天安华力、新风光电子、中科泰阳等骨干企业协同发展,形成从材料制备到系统集成的全产业链产业体系。

14.持续深化煤电企业扬尘防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济宁市煤电企业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为引领,完善提升现场设施,提高企业管控水平。加强指导帮扶,提升县(市、区)执行力,推动网格化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建立白名单分级管理制度,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加大环保平台线上巡查、“四不两直”现场检查力度,推动全市煤场扬尘防治提档升级。积极做好清洁煤推广工作。

(五)实施能源领域深化改革工程,优化能源产业结构。

15.推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立足济宁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出台《十四五热电联产规划》。在落实小煤电机组关停任务的同时,提前谋划机组关停后的电力热力接续供应问题,逐个县(市、区)开展调研,一县一策制定替代方案。充分发挥中俄东线济宁支线供气能力优势,探索重型燃机和分布式燃机建设布局,实现小煤电关停的清洁替代。紧抓煤电项目建设窗口期,坚持不懈推进大型高效煤电项目布局建设,为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留足能源支撑空间。

16.深化简化获得电力行动。全面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直面供电可靠性低的弱点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提升方案,探索实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制度,降低外力破坏对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影响,千方百计补齐短板;对标全省排名前2位的济南、青岛,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指标水平,提高群众用电满意度。

(六)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17.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并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三张清单”,签订《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承诺书》,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调度、同考核,持续推动党建工作走深走实。

18.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守牢纪律规矩红线,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定,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从严抓好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推动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把保密工作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保密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研究推进保密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保密教育培训,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纠,做好保密宣传教育、涉密人员管理、涉密信息发布审批等制度落实,全面提升保密管理水平,切实守牢保密底线。

19.持续深化基层党的建设。严格按照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深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内文件法规政策等。同时,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等,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提升党员思想理论水平。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深入开展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落实好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取得实效。

20.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好风险隐患事前防控自查,建立干部廉政风险台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切实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21.切实做好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突出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融为一体,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全面提高全市能源工作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抓好基层党建、意识形态、法治建设、保密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能源管理水平,为济宁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贡献能源力量。

(七)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22.深化法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严落实党组法治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内容,突出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教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让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和必备素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法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持续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等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法治审核,确保依法依规办事。结合市委巡查法治建设督查反馈意见,探索长效机制,切实整改到位。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严格规范执法工作,强化执法培训质效,全面提升办案水平,加强对县(市、区)监管指导,促进能源监管属地化落地落实。

23.深化能源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思想和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生态文明、节能降耗、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贯,利用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低碳环保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执法案例,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24.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建设,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全方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打造法律基础牢、专业知识精、综合素质高的执法队伍。同时,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持续完善不罚轻罚清单,优化办事机制,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热情周到做好服务,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5.深化政务服务效能建设。落实国家及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梳理完善局机关、执法支队“权责清单”,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和职责边界,落实好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推动执法工作规范无缝隙衔接。进一步梳理完善“互联网+监管”涉及检查、处罚事项清单,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重要事项监管检查,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梳理完善惠企惠民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标准化建设,优化简化服务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优质高效。

(八)持续提升干部执行力。

26.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全局、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把准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27.切实转变工作观念。落实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部署,坚持高点定位、勇争一流,对照全市争先进位和“争三保五奔第一、只进不退”的目标要求,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干事创业激情,持续推动思想创新、行动创新、制度创新,确保实现“干就干到最好、争就争到一流、做就做到极致”。

28.坚持务实高效标准。按照“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要求,细化量化全年任务目标,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明确各项任务时间节点、推进措施和责任人员等,实施挂图作战、红黄黑牌督办等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作环环相扣、压茬推进。持续深化“五赛五比”、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倡树实干担当、务实高效优良作风,坚持事不过夜抓落实,动真碰硬抓整改,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成效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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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H5解读】2023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能源局解读《济宁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