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3-008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济宁城区采暖期的通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济宁城区采暖期的通告
济宁城区(含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定停暖时间为3月20日。为保障广大市民用暖需求,结合近期天气预报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本采暖季供暖时间。具体停暖时间另行通知,延长供暖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加收取暖费。
特此通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