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职工生育保险服务指南
济宁市职工生育保险服务指南
问:什么是生育保险?
答: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生育保险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解析:市直经办。国家立法,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答:市直规定。济医保字[2022]16号文件规定:生育津贴领取(一)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已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在生育医疗机构直接申领生育津贴;
(二)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非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解析:市直经办。目前有三种方式:一、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报销,即时结算,参保职工仅需支付自付部分医疗费用,企业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申领生育津贴。二、线上零跑腿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那就是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上传生育报销材料,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确定报销待遇。三、现场办理参保职工或单位医保经办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报销材料,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生育保险待遇。
答:济医保字[2022]16号文件规定:一、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一)女职工生育时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的,生育次月即可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时连续缴费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参保缴费满1年后,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材料,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 98 天;剖腹产 113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三)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津贴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引、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引、流产的42天;
(四)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津贴天数。
解析:市直经办。①女职工生育时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的,生育次月即可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时连续缴费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参保缴费满1年后,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材料,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②女职工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剖腹产(难产)113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③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津贴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引、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引、流产的42天;④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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