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90W/2023-025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人社发〔2023〕1号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构建“1315”工作体系,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倾力打造人社干部铁军;以“补短板、创品牌、塑优势”为目标,锚定各项工作“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扎实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创新、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十五项行动,兜牢民生发展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奋力推进人社事业走在前、开新局,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更大人社力量。
一、扎实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实施助企纾困稳岗留工行动。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以上。组建助企攀登服务专班,建立企业运行动态监测、企业需求动态保障工作机制,推行重点企业“集成化”服务。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稳岗返还、扩岗补助、扩围保障、技能提升等政策,大力推进“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困。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引导企业提高薪酬待遇、优化用工环境。
(二)实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规模。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5.23万个,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确保实现困难人员就业5300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特色劳务品牌建设行动,争创省级特色劳务品牌。
(三)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增效行动。落实“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扶持创业1.1万人以上。强化创业导师团队建设,开展创业导师基层行活动。深化创业担保贷款“政银担”“信用贷”模式,扩展“信用贷”签约银行规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亿元以上。开展第五期“雏鹰计划”创业训练营活动,举办第四届“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典型评选活动。推进创业孵化平台规范建设、示范发展,做好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绩效评价工作。
(四)实施就业能力匹配提升行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6万人次以上。推进全国职业技能“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培训项目,提升项目制培训、标准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山东手造”“鲁菜师傅”培训,组织开展养老托育、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紧缺工种技能培训。开展“一县一品牌”特色技能培训,打造技能培训品牌矩阵。拓展社会化培训渠道和规模,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劳务公司等开办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
(五)实施就业服务示范引领行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聚才兴业”计划,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四进”系列活动。巩固推进“一县一家”零工市场建设,推广应用“活灵活用”求职平台,推动零工市场内涵式发展。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估,打造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升级版。建设公益性直播招聘间,打造集零工市场、人才夜市、直播带岗等于一体的“职等你来”求职招聘品牌。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人力资源市场招聘500场以上。
(六)实施失业风险防范化解行动。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分析,深化登记失业人员“12333”式服务,防范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严格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政策,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二、推动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
(七)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量行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积极引导农民工、灵活就业等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扎实推进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健全责任分担、评价奖惩机制,做好规范待遇项目工作。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配合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实施。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八)实施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行动。巩固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成效,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制度落实年活动,建立社保基金安全风险约谈制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创新社保基金监督检查模式,推行县市区交叉互查、鲁南四市协助检查等。开发社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提升社保基金监管技防能力。
(九)实施社会保险暖心为民行动。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发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适时适度提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贯彻落实病残津贴办法,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经办制度,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操作,加快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速度。完成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稳妥做好缓缴社会保险费分批补缴工作,积极做好破产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核销工作。
三、强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十)实施精准引才聚力行动。启动实施“青年人才聚济三年行动计划”,引进青年人才4万人以上。编制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推行助企攀登专场招聘,常态化开展网络人才招聘,引进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深化“优才计划”招聘品牌,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升级“名校人才直通车”招聘品牌,放大校园招聘系列活动品牌效应。依托全省网格化人才服务信息平台,推行市县协同、专员对接、区域联系的网格化服务模式,定期发布推介人才岗位需求,分专业领域推送青年人才求职信息。持续实施“海归英才汇聚计划”,引进海外人才180人以上。优化“乡村振兴合伙人”模式,修订完善合伙人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站运行成效评估,新落地项目40个以上。出台济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建立省级重点人才平台作用发挥情况评估制度。
(十一)实施技能成才强市行动。深入推进“技能济宁”建设,新增高技能人才1.2万人次以上。引导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强化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供给。打造“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升级版,深度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扩大“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规模。开展技工院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提升技工院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提高技工教育服务重大产业发展能力。打造“技能状元”职业技能竞赛品牌,举办市级大赛50个以上。推动企业自主评价扩容提质,出台企业自主评价工作规范。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督导工作机制,开展技能人才评价专项质量督导检查。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育,遴选推荐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齐鲁首席技师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强化企业工程师队伍建设,新增企业专业技术人才5000人以上。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抓好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和实施。
(十二)实施人才生态建设行动。推广高新区青年人才发展“微生态”建设试点经验,构建留才用才的良好生态。创新举办济宁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支持重点产业链、攀登企业等申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深入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创新职称申报评审机制,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操作规范”。加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管理,积极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开发建设“人社·人才汇”信息化平台,推动实现人才服务“一站式”办理。修订《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扩大“圣地人才一卡通”合伙人招募范围,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站”模式。发挥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做好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加强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
四、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三)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标行动。抓好黄河流域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创新任务落实。实施和谐创建提升年活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升级改造电子劳动合同系统,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覆盖行动。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竞赛,选树“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开展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暖“新”工程,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开发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劳动关系运行状况监测分析,及时妥善处置劳动关系风险隐患。
(十四)实施根治欠薪“双降”攻坚行动。完善“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核查处置、联合惩戒”相结合的全过程、链条式根治欠薪工作体系,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保持100%。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综合评价办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办法》,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畅通农民工欠薪投诉举报渠道,深化“安全帽维权联系卡”制度,完善平台线索处置机制,推行“接诉即回”“接诉即办”。深化开展“无欠薪标杆项目”创建活动。创新根治欠薪工作全域网格化机制,推进监察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深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项执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
(十五)实施“和为贵”预防调解品牌提升行动。深化提升“和为贵”预防调解品牌,开展仲裁服务品牌建设、协商和解能力提升和机制建设、商圈楼宇和新就业形态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预防、协商、调解、仲裁工作效能,确保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仲裁结案率保持100%。持续开展“送法进企·法铸和谐”活动,推行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选树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工作先进典型。规范调解组织建设,打造金牌和标准化调解组织。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扩大要素式办案争议类型和适用范围。深化仲裁监察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
五、抓好基础性保障性工作
(十六)强化政务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建立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进“十办十提升”工程,实现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深化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拓展“爱山东”APP人社功能应用,推行惠企政策“免审即享”、惠民补贴“静默认证”。构建人社数据交换和应用平台,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拓展社保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确保持卡人数达到838万人以上、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到63%以上。提升12333咨询热线服务质效。深入开展“干部走流程”,完善“分类综合柜员”“窗口吹哨、科室报到”“帮办代办”等窗口服务制度。以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抓手,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强化标准化考场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人事考试任务。
(十七)强化规划统计工作。探索建立全口径指标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指标运行情况监测分析。规范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强化统计服务和监督,提高统计服务质效。加强预决算编报工作。做好对上“三争”工作。
(十八)强化法治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法治人社建设“1+2+N”工程,制定《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指引》,打造线上线下两端普法工作体系,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集中活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核和文件“立、改、废”工作。规范行政行为,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要求,提升执法规范化程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
(十九)强化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开展“基层大调研”活动,制定并实施年度调查研究工作计划,策划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推行县级干部包保县市区,指导督促基层人社工作。完善信息宣传“周提醒、月通报、季考核”工作体系,策划开展“新闻好作品”评选等活动,提高信息宣传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加强宣传矩阵建设,强化主题宣传策划,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提升宣传工作成效,争取更多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成果。
(二十)强化风险防范化解。深入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守牢资金、基金安全底线。完善预算执行督导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开展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网络安全加固项目,增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强化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完善应对预案,健全风险防控化解责任机制,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和重大节日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强化舆情分析和应对能力,协同高效做好舆情研判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二十一)狠抓干部作风提升。深入实施干部作风提升行动,开展中期评估、总结验收,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服务过硬、纪律过硬的人社铁军。探索构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密切市县之间、系统内部协作配合。树牢“四个必争”理念,建立重点指标任务基础目标、跃升目标“双目标”制度。强化干部执行力建设,推行“03715”工作落实机制,实行干部提醒约谈制度。组织开展“干部大培训”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比武,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视野、提升能力。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正向激励和负面警示工作机制,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二十二)狠抓党建任务落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强化党组领导力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层分类开展主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干部政治能力。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工作目标主要措施责任清单”。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深化党建特色品牌建设和“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模范机关建设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机关群团工作。
(二十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清廉润心”“以文化人”“立德育廉”“监督促廉”工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规矩、讲纪律”。完善纪律作风明察暗访机制,推行党支部互查、市县互评,健全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机制。组织开展“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家风家教”等主题教育,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现场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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