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424C/2023-069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成文日期 2023-06-2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1402019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我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管理保护宣传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6-21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宋言新、高西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管理保护宣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第一条“成立济宁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管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2020年12月,市委市政府对部分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济宁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济宁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等28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地理标志商标工作也给予高度重视。市政府先后出台《济宁市商标战略发展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大力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将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发展目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质量强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地理标志保护职能,注重发挥主力牵头作用,将地里标志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统筹安排部署,持续强化对地理标志品牌的培育、运用和保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发展名优特色产品为重点,以强化地理标志保护、运用为主题,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立足我市地域特色产品发展实际,通过规范种植、养殖标准,培育和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有效推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形成具有济宁地域人文、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明显的地理标志品牌群体。

针对第二条“深入挖掘资源潜力,加大培育特色产品”的建议,我局结合本地区资源优势,以实施重点培育为手段,加快推进地理标志工作步伐,着力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一是宣传引导抓培育。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商标法规宣传和商标知识培训,同时在济宁广播电视台、济宁日报开设专栏推介商标工作。提升商标意识,用鲜活的事例、明显的成效激发农民注册商标、实施品牌运作的积极性。二是立足资源优势抓培育。围绕本地自然优势、人文优势和产业优势,挖掘符合地理标志特点的产品资源,指导开展商标品牌培育。各地因地制宜,培育的地理标志商标和保护产品涉及农、林、牧、副、渔、工艺品等特色类别产品,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泗水县、邹城市立足山区特点,申请了“泗水地瓜”、“城前板栗”等地理标志商标;微山县发挥淡水优势,培育出“微山湖大闸蟹”、“微山湖青虾”等系列水产品地理标志;金乡县、鱼台县地处平原洼地,发展了“金乡大蒜”、“鱼台大米”等知名农品牌;嘉祥县石雕历史源远流长,注册了“嘉祥石雕”地理标志商标。

针对第三条“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建议,我局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围绕绿色产品、特色产品做文章,打造知名、驰名地标产品。鼓励中小型企业进行资产并购重组,整合优势资源,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扩面、提质、增效。同时,倡议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我局将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2-2023年度推进计划的通知》(鲁市监知保字〔2022〕197号)要求,组织开展地理标志资源调查研究,建立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培育和指导力度。目前,我市共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个,数量全省第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30件,数量居全省第一;拥有1个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2个山东省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

针对第四条“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管理保护,做大做强特色产业”的建议,我局在广泛培育地理标志品牌的基础上,为有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真正发挥实现富民兴农的作用,我们注重从规范管理、宣传推广上下功夫。指导商标注册人牢固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严格商标的许可使用,自觉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形象。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门打造“济宁礼飨”区域公用品牌,采取“政府+协会+运营企业+生产主体”四位一体的运营模式,支持培育一批农产品种植(养殖)和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形成产业规模和品牌集聚效应,形成一体化产业链条。“鱼台大米”商标注册后,鱼台县种植面积达37万多亩,经济创收10亿元以上。“金乡大蒜”注册并获中国驰名商标以来,品牌效益实现快速增长,市场需求量大大增长,大蒜产业已成为该县的支柱产业和农民致富的主要支撑。“汶上芦花鸡”注册后,汶上县已发展标准化养殖场43处,带动发展芦花鸡养殖增量20万只,年推广销售800万只,带动社会效益4亿元以上。

针对第五条“加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宣传力度”的建议,我局将加大地标宣传力度,促使全社会认识到地标产品是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的“利器’是提升地区知名度的“名片”,以营造培育地标品牌的良好氛围;建立专门的推广机制,做好地标品牌宣传策划工作,提升地标产品形象,例如引导相关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的各类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和展销会等,从而提升企业产品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要培养创新意识,利用“互联网+”等新手段开展多方位立体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