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004939547762/2023-019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组配分类 | 住房公积金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第二季度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运行分析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8〕186号)文件规定,现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第二季度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第二季度,新开户职工12808人,缴存额34.11亿元,缴存总额975.02亿元,缴存余额368.46亿元。其中,异地转入1146笔3784.29万元。
(二)提取:2023年第二季度,提取额19.39亿元,提取总额606.56亿元,提取率56.84%。其中,异地转出574笔968.80万元。
(三)贷款:2023年第二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95笔15.49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42万笔629.77亿元,贷款余额308.1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3.62%。其中,异地贷款发放482笔2.21亿元。
(四)收支:2023年第二季度,业务收入28077.07万元,业务支出17273万元,增值收益10804.07万元。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2023年第二季度,实缴职工人数654654人,实缴金额341089.75万元。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占48.96%和62.26%,国有企业分别占18.68%和20.40%,城镇集体企业分别占1.53%和0.44%,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1.47%和0.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分别占22.53%和8.8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分别占1.62%和0.65%,其他分别占5.21%和6.89%。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23.95%和19.0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的分别占20.54%和9.5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含)-2倍的分别占40.79%和 41.7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含)-3倍的分别占10.76%和19.0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分别占3.97%和10.65%。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的分别占38.83%和34.32%,1000(含)-2000元的分别占34.39%和30.16%,2000(含)-3000元的分别占17.82%和24.71%,3000(含)-4000元以上的分别占5.57%和11.27%,4000(含)-5000元以上的分别占1.75%和4.61%,5000元(含)以上的分别占1.65%和4.94%。
4.按缴存比例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为12%的分别占63.09%和74.21%,缴存比例为10%-11%的分别占5.64%和3.37%,缴存比例10%以下的分别占31.27%和22.42%。
(二)提取:2023年第二季度,150927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93865.59万元。
5.按提取用途分类:住房消费提取占68.3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6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63%,租赁住房占3.05%,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1.6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4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0%,其他占1.19%)。
6.提取率为56.84%,同比增长13.91%。
归集、提取业务运行特点: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实缴单位109148家,实缴职工654654人,新增开户单位480家,新增缴存职工12808人,实缴金额为341089.75万元。本季度,按照全市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分类进行分析,月缴存额在1000元以下的缴存职工人数占比达38.83%,但实缴金额占比少,仅占24.32%,可见缴存主体仍以中、低收入职工为主力军,但这部分人群资金实缴额占有份额不高。
据统计,第二季度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93865.59万元,提取额较上年度同期增长25.11%,占当期缴存额的56.84%。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为132449.43万元,占当期提取总额的68.32%,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为主,占住房消费类提取额的53.63%。
(三)贷款:2023年第二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95笔15.49亿元。
7.按主借款人单位性质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国家机关的分别占4.16%和4.36%,事业单位的分别占56.03%和57.85%,国有企业的分别占18.12%和18.92%,城镇集体企业的分别占1%和0.95%,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别占0.85%和0.7%,城镇私营企业的分别占14.24%和12.08%,其他城镇企业的分别占0%和0%,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别占0.78%和0.61%,社会团体的分别占0.25%和0.24%,个人自愿缴存的分别占0%和0%,其他的分别占4.57%和4.29%。
8.按购房面积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90㎡(含)以下的分别占4.95%和3.52%,90-120㎡(含)的分别占24.82%和21.45%,120-144㎡(含)的分别占54.30%和55.87%,144㎡以上的分别占15.93%和19.16%。
9.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7.48%和4.0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的分别占17.21%和14.3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含)-2倍的分别占54.59%和57.50%,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含)-3倍的分别占14.77%和16.8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分别占5.95%和7.29%。
10.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首次的分别占84.54%和81.95%,二次的分别占15.46%和18.05%。
11.按贷款用途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占74.12%和75.06%,二手房的分别占25.88%和24.94%,其他分别占0%和0%。
12.按贷款类型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纯公积金贷款的分别占90.55%和92.34%,组合贷款的分别占9.45%和7.66%。
贷款业务运行特点:2023年第二季度,房地产市场需求较上一季度有所回升,根据资金情况,公积金中心持续观测新政效果,继续合理安排计划,在防范资金风险的基础上保障贷款需求。
从借款人单位性质来看,除机关事业单位之外,国有企业及城镇私营企业贷款笔数占比相对较高。从购房面积来看,90㎡(含)以下的贷款笔数占比较小,仅占4.95%,购房面积在90-144㎡(含)的贷款笔数为79.12%,144㎡以上占15.93%。当前房地产市场供给房源住房面积主要为90-144㎡(含),受房源供给影响,借款人购买面积在90-144㎡(含)的房屋居多。
从借款人缴存基数来看,贷款主要支持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居多,发放笔数和金额占比分别为84.54%和81.95%。
三、重点关注问题
1.贷款资产质量:
截止到2023年第二季度末,全市逾期笔数97笔,其中逾期3(含)-6(不含)期的贷款笔数为1笔,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笔数为0笔。
下一步逾期防控措施:在前期取得阶段性目标的情况下,毫不放松抓好下半年逾期催收工作,时刻关注逾期风险情况。在工作中要“抓早、抓小、抓苗头”,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措施,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控制逾期风险态势,为完成年度逾期目标夯实基础。
2.资金运行管理:
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公积金提取率56.84%,较上一年同期上升了6.94个百分点;个贷率83.62%,较上一年同期下降了12.82个百分点。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状态为临界状态,下一步要继续实时关注资金状况,在满足日常业务需求的前提下,及时做好转存定期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3.缴存账户有效性:
2023年第二季度,我市缴存职工个人缴交情况稳定,从归集额来看,本季缴存额维持在平均水平;从归集单位数来看,实缴单位共10914户;从职工数来看,账户状态正常的个人账户有637881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个人账户有168118人,这是由于历史封存账户过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再进行缴存,并未办理提取销户所造成的。今后中心要加强对缴存单位的管理工作,及时清理封存账户。下一步措施:1.持续做好基础数据整改工作,各分支机构根据整理下发的电子稽查报告查询明细,及时处理,建立台账。2、紧抓重点企业归集扩面、欠缴企业催收催缴,开展“进千企访万家集中归集扩面”专项行动,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