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清查再动员再部署

发布日期:2023-08-30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30日,济宁市联合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召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安排部署单位清查,进行清查业务培训。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乃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参会部门单位全部是调查对象,部分更是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清查工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参与,通力协作配合。一是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做好内部的组织协调,确保下属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当地经济普查机构;二是按照“在地统计”原则,各部门单位要为所在地普查员顺利进入办公区域提供便利;三是对于部门管理的企业等单位,要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并认真如实准确填报各类普查表,避免出现“门难进、脸难看”等问题。市直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普查登记,起到表率作用,共同高质量做好清查工作。

会议要求,各参会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培训重要性,弄清清查表中每一条指标的概念、含义和口径,了解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避免出现逻辑性差错,真正做到规范统一、依法科学普查。

培训共分两批进行,市经普办业务组组长郗芳介绍了五经普工作目的、流程,并详细讲解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填报以及注意事项,搭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联络群,方便市县乡三级普查机构与各部门单位对接。

会上,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普查员代表上台宣誓,表示将严格执行经济普查条例和普查方案,遵守保密纪律,坚守数据真实,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市直各部门单位财务负责人,市经普办集中办公人员,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普办业务组组长及普查员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