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12042/2023-057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3-08-08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优秀退役军人大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济宁市优秀退役军人大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济退役军人字〔2023〕25号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教体)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为突出展现“学校立德树人、部队全面培塑、社会直接受益”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充分激发退役军人大学生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退役军人大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和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制定《济宁市优秀退役军人大学生评选办法》,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文字版】:
济退役军人字〔2023〕25号.doc
【PDF版】:
济退役军人字〔2023〕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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