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433559K/2023-062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配分类 2020年政策评估
成文日期 2023-09-2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29 信息来源: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我市关于“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级统筹、市县一体的工作思路,依据《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0〕36号)和《济宁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分类综合评价指导办法》(济政字〔2020〕37号),依托济宁市“亩产效益”工业大数据平台,以各县市区为主体开展了“亩产效益”评价相关工作。

经评估,《实施意见》理念先进、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可操作 性强,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对指导济宁市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 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从优化资源配置角度入手,依靠大数据手段,打破部门间企业数据壁垒,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科学地评价工业企业质量效益,精准地淘汰低效落后产能,符合济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高效地推高产业转型发展层级。

《实施意见》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一致;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存在冲突,与规定的制度互相衔接,建立的配套制度完备;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制度措施必要、适当;有关措施切实可行。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继续加大创新力度,加强对“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运用,制定出台兼顾对C、D类企业的惩罚、倒逼和对A、B类企业的支持、鼓励的差异化政策,更好的向内挖潜、促进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