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503J/2024-008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征求《关于修改〈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济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济宁市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由市司法局牵头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修改〈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济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济宁市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济宁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37-77111188
电子邮箱:jnsfzbf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