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1241/2025-018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26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
熊素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分工,现答复如下。
一是扎实推进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版)要求,对新建住宅小区,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按照每户不少于0.6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使用。督促指导各物业企业积极配合属地做好居民意见征求、充电设施选址、充电设施建设等工作。我市鱼台县“众筹共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棚、兖州区“一户一端口”破解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等工作经验被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工作专班发文推广。截至2025年7月,我市既有小区新增充电端口4万余个,住宅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比已达到4.8。
二是强化督导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从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通过问题整改推动整治工作,联合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专班对全市14个县(市、区)开展多轮次检查,年初以来累计检查住宅小区427个,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典型问题167处,全部落实整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劝阻“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3.4万余次。
三是疏堵结合加强小区配套设施管理。针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电梯电动车智能阻止系统安装等影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工作,积极对接各相关部门,联合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印发《济宁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降低群众用电负担。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落实《关于鼓励在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的通知》,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大力推进安装智能阻止系统工作,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新增安装电动车智能阻止系统7268部。
四是持续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扎实开展物业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市物协“能量课堂”等形式,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会同消防救援部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参加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利用物业行业协会“能量课堂”,开展小区消防安全知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等线上培训2次,培训物业服务人员1600余人。
五是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牌、业主微信群等载体,提高工作人员、小区业主消防安全的知晓率。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希望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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