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济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人事教育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http://www.jining.gov.cn),同时,还将采取“一厅、一网、一线、一栏、一册、一会”的形式公开。一厅:即社区服务、社会救助信息网络中心大厅,位于红星中路与小教场街交叉路口;一网:即济宁民政网(http://www.2896666.com);一线:即“8008605197”免费社会救助热线和“2896666”社区服务热线;一栏:即在机关办公楼前和临街橱窗设置的大型“政务公开专栏”。一册:即《民政便民手册》;一会:即新闻发布会,定期不定期地向社会发布民政重要工作动态和重大事项。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本机关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办公室。 2.申请、办理方式及注意事项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济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当面提交书面《申请表》或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济宁市政府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或济宁市民政信息网站(http://www.2896666.com)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具体标准另行发布。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济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
邮编:27201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 13:30至17:30(冬)或14:00至18:00(夏) 联系电话:0537-2253929 传真:0537-2315480 电子邮箱:wlzx@2896666.com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2253940,传真号码:2315480,通信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邮政编码:272019。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 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
1、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济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济宁市民政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济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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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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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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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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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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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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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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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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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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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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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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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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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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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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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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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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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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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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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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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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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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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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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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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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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附件2:济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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