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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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JN20250453180 | 反映时间 | 2025-04-15 13:24:30 |
主 题 | 未成年去三级医院门诊就诊,是否可以报销 | ||
内 容 | 请问未成年人,去济宁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就诊,是否可以报销,参保的是居民医疗。 | ||
附 件 | 无附件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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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您好,欢迎致信市长信箱。相关部门正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我们将继续跟进,并及时向您回复办理情况,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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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人 | 市长信箱 | 答复单位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5-04-15 14:30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附 件 | 无附件 | ||
答复内容 | 您好,欢迎致信市长信箱。市医保局回复:根据《关于落实基本医疗保险长效机制做好全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门诊统筹的待遇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基层医疗机构、学校卫生室(所)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无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5%,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300元。济宁第一人民医院属于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报销。无责任人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学生及其他未成年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群众表示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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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人 | 市长信箱 | 答复单位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5-04-22 10:16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