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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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JN20250554022 | 反映时间 | 2025-05-22 15:30:49 |
主 题 |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
内 容 | 领导好,我想了解一下我市区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
附 件 | 无附件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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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您好,欢迎致信市长信箱。相关部门正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我们将继续跟进,并及时向您回复办理情况,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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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人 | 市长信箱 | 答复单位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5-05-22 16:55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附 件 | 无附件 | ||
答复内容 | 您好,欢迎致信市长信箱。市发改委回复:济宁市市区(含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星级收费,按1-5星级,无电梯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元/平方米·月)分别为:0.20、0.35、0.45、0.60、0.75;有电梯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元/平方米·月)分别为:0.50、0.80、1.00、1.30、1.60。上述标准为基准价格,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通过合同约定具体收费标准。除普通住宅前期物业以外的其他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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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人 | 市长信箱 | 答复单位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5-05-29 15:01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