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受理编号 JN20251056887 反映时间 2025-10-09 14:44:47
主       题 105国道防眩板安装问题
内       容 105国道金乡至济宁段晚上大货车很多,车流大较大,但是此路段缺乏防眩板等装置,只有极少数路段稀疏的植被,长期夜间走此路线的小车司机深有同感,就是被大货车远光灯照的无法正常行驶,威胁行车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应用情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宽小于 9m 且符合夜间交通量较大等条件的,宜设置防眩设施。希望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能否保障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附       件 无附件
处理情况
答复内容

您好,欢迎致信市长信箱。相关部门正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我们将继续跟进,并及时向您回复办理情况,谢谢!

答 复 人 市长信箱 答复单位 济宁市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5-10-10 09:48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附      件 无附件
答复内容

您好,欢迎致信市长信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回复:立即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查看并核实有关情况,我中心技术人员与诉求人宋先生电话联系确认,所反映路段为济宁内环高架至金乡张棚村段,其中济宁南二环至金乡张棚村段则属于我中心管养的G105京澳线范围。经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对照规范研判,我中心管养路段中央护栏未设置防眩设施原因为:一、G105济宁南二环至金乡张棚村段全长约12.6公里,沿途穿越金屯镇驻地及赵钱村、纪屯村、苦水张村、卢楼村等8个村庄,多数路段为穿村路段或沿街门面集中路段。根据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第10.2.2条规定“穿村镇路段不宜设置防眩设施”。二、该管养路段绝大部分区域已设置照明设施,形成了连续照明设施的路段。根据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第10.2.3条规定“公路沿线有连续照明设施的路段,可不设置防眩设施。” 三、该管养路段现状存在平面交叉26个,平均每公里2.1个开口,按照规范规定中央开口两侧各100米防眩设施高度应降至0,沿线路口过多,防眩设施设置的连续性较差,留有短距离的间隙,会造成潜在眩目危险,对交通安全反而不利。 现场我中心技术人员已向诉求人宋先生详细解释说明了管养路段未设置防眩设施的原因;感谢对公路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与该路段养护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进行现场勘察解决,联系电话:0537-8721873。

答 复 人 市长信箱 答复单位 济宁市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5-10-13 14:36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