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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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JN20260360085 反映时间 2026-03-17 13:18:09
主       题 住房公积金
内       容 请问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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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答复内容

您好,欢迎致信市长信箱。相关部门正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我们将继续跟进,并及时向您回复办理情况,谢谢!

答 复 人 市长信箱 答复单位 济宁市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6-03-17 14:08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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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您好,欢迎致信市长信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工单后,工作人员多次尝试与您电话联系,均未接通。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济住发〔2025〕43号)相关规定,缴存职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四)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或更新电梯的;(五)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七)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八)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的;(九)退休的;(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一)出境定居的;(十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详情您可以登录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阅《关于印发<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如有疑问,您也可以拨打济宁公积金热线 0537-12329,或就近联系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网点咨询。业务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可参见网址:https://www.gjj.cn/website/net-map.html。

答 复 人 市长信箱 答复单位 济宁市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6-03-18 16:07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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