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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金茂栖庭水岸E区广场北侧建设电动车棚请愿书
内容 金茂栖庭水岸E区广场北侧建设电动车棚                                             请愿书尊敬的市委李书记:您好!我们是金茂栖庭水岸三期58-64号楼业主,金茂栖庭水岸属于大型社区,我们主要出行工具以电动车为主,但由于小区前期规划建设未配套建设电动车充电车棚,导致小区大部分业主将电动车存放在楼道、走廊内或者楼道单元门口道路上,不仅占用了公共空间,还给过往车辆造成了拥堵,邻里之间产生了诸多矛盾,为解决电动车充电的问题我们很多业主邻居将电动车通过电梯推到家中充电,还有些邻居为充电将充电线从高层引至楼下进行充电,电线沿外墙裸露在室外,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期,全国多地多次发生电动车进住宅楼充电引发火灾伤亡事故,我们业主陷入恐慌,并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公司及市住建局、时庄街道等相关部门进行反馈,要求解决充电车棚事宜。时庄街道分管领导在了解我小区实际情况后,高度重视,并与物业公司组织业主代表多次召开现场会议,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并制定建设方案,考虑既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又要方便业主停放且不影响小区消防救援通道等因素,通过民意调查,最终决定拟在金茂栖庭水岸E区广场北侧建设电动车棚。其一,该地远离业主居住楼房,有效保障安全距离,且避免了夜间停放及出行电动车噪音对业主造成影响;其二,该位置紧邻市政及小区室外消防管道,能够更好保障电动车充电安全事故紧急有效处置;其三,该位置周边高层建筑较多,人口居住密度较大,电动车使用数量较多,在此处设置电动车充电车棚,能够更好的便于小区业主出行。为促进电动车棚建设能够得到实际落地实施,2024年5月30日时庄街道联合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园林局、供电公司、城乡规划中心等有关部门一同前往现场进行研判选址。在小区北广场北侧建设电动车棚的方案被市城乡规划中心驳回,驳回理由是影响春秋西路道路两旁景观。我们广大业主认为驳回原因不合理,拟建车棚的位置在金茂栖庭水岸E区北广场大理石路面北侧属于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该处距市政绿化尚有7米的建造车棚闲置空间,而从市政绿化到春秋西路边缘还有25米的绿化纵深,且经过观察周边小区有建设的停车场及附属建筑物,也远超出我们拟建车棚的空间,也并未对春秋西路景观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对市城乡规划中心的驳回理由现场提出异议,在此背景下,属地街道再次对小区现场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在充分考虑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等情况下,小区内部确实没有其他合适位置。我们诚恳请求李书记百忙之中关心关注下我们金茂三期业主们诉求,责令相关部门给予认真研究批复,推进小区建设车棚这一民生工程。金茂栖庭水岸E区(三期)业主代表     敬上!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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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QFSJ20240602102 提交时间 2024-06-26 15:23:2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请市规划中心核实处理。

答复机构 曲阜市委  答复时间 2024-06-2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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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1、春秋西路是城市主干路,承载重要的交通与生活功能,加建大体量的电动车棚严重影响道路景观;2、此段春秋路的建筑控制线为道路中心线到建(构)筑物距离为70米。依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第4.2.2 除地下室、地下车库出入口,以及窗井、台阶、坡道、雨棚、挑檐等设施外,建(构)筑物的主体不应突出建筑控制线;3、加建电动车棚后,对沿街商业的交通、人流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我中心建议小区所属物业,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小区内部为电动车棚选址,既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又满足业主需求。


答复机构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4-07-0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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