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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内容 根据《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水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泗政发【2021】6号)中第四条,“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含教育类备案制事业单位)新引进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引进后3年内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的,县财政给予每人10万元购房补贴”,该政策今年《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泗建字【2026】6号 中申请范围则更改2021-2022年内购房才符合条件。请问是分批进行补贴还是引进后三年内一年外的人员不予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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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SS_XZXX20260301597 提交时间 2026-03-26 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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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回复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泗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接到诉求人反映问题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依据《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水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泗政发【2021】6号)文,泗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县公安、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可根据通知要求按购房年度分批次申请。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详细沟通解释,诉求人满意。

答复机构 泗水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6-03-27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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