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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铁山公园西三小路坡草丛大量烟头存在消防及卫生隐患的投诉
内容 本人近日在铁山公园西三小路坡一带散步时发现,该处大石头旁及周边草丛中散落有大量烟头,现场弥漫明显烟味(附照片)。该区域植被茂密,枯草落叶堆积,烟头作为明火源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大量烟头散落也严重影响公园环境卫生。一、问题现状铁山公园西三小路坡区域(大石头附近)的草丛中,随处可见丢弃的烟头,部分烟头尚有未熄灭痕迹。当前季节天干物燥,枯草落叶遍布,一个未熄灭的烟头就足以引燃一片草地。公园作为市民休闲健身的公共场所,大量烟头长期存在,既威胁公共安全,也有损城市形象。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公园植被茂密区域属于典型的火灾危险场所,在此吸烟并乱丢烟头已构成违法。依据该法第六十三条,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2. 《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不乱扔垃圾。公园内大量烟头散落,已违反该规定。3. 济宁市城管执法部门曾对公园等公共场所乱扔烟头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予以处罚。这说明公园吸烟乱丢烟头并非无法可依,而是需要加强执法落实。三、核心诉求1. 请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对该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火灾风险;2. 请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巡查,对在公园吸烟、乱丢烟头的行为依法予以警告或罚款;3. 请公园管理单位在该区域增设禁烟标识和垃圾桶,并加强日常保洁与巡查。四、附件附:现场烟头及周边环境照片(含拍摄时间、地点)。
附件 铁山公园草丛烟头.jpg 点击下载
诉求类型 投诉
受理内容分类 卫生计生
办件编号 ZCSXX0120260609755 提交时间 2026-06-20 22:21:0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正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我们将继续跟进,并及时向您回复办理情况,谢谢!


答复机构 市政府督查室 答复时间 2026-06-22 08:40
附    件 无附件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您的问题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理回复:经现场查看,该区域正在进行地面开挖,地下线路铺设等相关工作,人流量较大,存在个别散落烟头现象。下一步,将加强巡查力度,加大保洁频次,劝诫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游园环境。再次感谢您的来信,顺祝生活愉快。


答复机构 市政府督查室 答复时间 2026-06-26 15:46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