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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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JN20190905052 | 反映时间 | 2019-09-10 14:28:51 |
主 题 | 住房公积金 | ||
内 容 | 企业未给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个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开户缴纳住房公积金吗,具体如何办理。 | ||
附 件 | 无附件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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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您好,欢迎致信市长信箱。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国家承认的执业资格证书,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者可以自己开户缴纳住房公积金。 如仍有疑问建议您直接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详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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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人 | 市长信箱 | 答复单位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19-09-11 14:33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