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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不动产证办理
内容 近日济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济宁市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 》我家在学府名门有一套房产,从交房至今已经有八年时间,一直不能进行产权登记。请问领导我县什么时候能够实施这项利民工程?能够为居民合法购买的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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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JX20201002815 提交时间 2020-10-15 15:49:2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不动产未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其他类型登记”的规定,该小区楼房需由开发企业办理首次登记(大证)后,购房人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证。经核查,学府名门小区开发企业济宁万旭置业有限公司至今未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地上建筑物的规划验收、竣工验收等首次登记的相关材料,因此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根据《济宁市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人签订购房协议、取得合法有效不动产凭证且已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由于建设单位无法完善手续而影响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需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调查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复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0-10-1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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