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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作材料无法添加进个人档案
内容 我辞职后去南宁工作,人事档案现在任城区人材中心托管。在南宁工作期间产生的一些工作材料(职称评审等材料)希望能添加进我的人事档案中(我已在南宁辞职现在无业)。这些材料在我刚辞职的单位。任城区人才中心说不能对单位发工作材料调取函,只能对人才中心发调档函。南宁的人材中心只接收人事档案。不接受工作材料。原单位只有见到调函才能够通过纪要通道寄出我的工作材料到任城区人才中心加进我的档案。我的要求是合理的。南宁人才中心也是合理的,我原单位也是合理的。我问过南宁的人才中心,可以发“工作材料调取函”的。而济宁市没有这种函的说法。我的合理要求就这样无法得到解决。希望能完善工作流程。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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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JNDA20211200047 提交时间 2021-12-06 22:24:19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大中专毕业生的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有关个人档案问题咨询济宁市人社局热线电话:12333或咨询人才服务中心电话:2967939均可。

答复机构 济宁档案信息网  答复时间 2021-12-1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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