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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才安居保障
内容 济宁市人才安居保障规定来济就业几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直接抵扣房款,对于“新建商品住房”有何规定,二手房是否包含在内?可用房票抵扣房款的住房是否对小区进行限制?在任城区或经开区工作可否在高新区用房票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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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GXLD20230501209 提交时间 2023-05-10 17:07:39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留言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济宁市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根据《关于支持济宁创新谷建设的人才新政》(济高新发〔2020〕15号)的有关要求,对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引进后3年内在企业税务登记县(市、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对符合标准内房屋均可使用房票抵扣,房票的使用和开发商所开发的项目有关系。如有其他疑问建议拨打电话0537-6628623。

答复机构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答复时间 2023-05-1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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