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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WSHDPT20240402251 反映时间 2024-04-27 22:08:33
主       题 关于噪音扰民问题多次报警未解决
内       容 我是天福家园小区5号楼居民,我所居住小区紧邻微山湖大道,路东有家饭店每天晚上都在搞户外卡拉OK唱歌,唱的好听也就忍了,但是每天都鬼哭狼嚎的,非常扰民。小区居民也多次向110投诉,但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及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公安部门应当履行其法定职责。
附       件
处理情况
答复内容

接到该县长信箱交办单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属地开发区派出所妥善处理。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按照诉求人反映的时间,到实地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饭店内有音响设备,但当晚未开放。针对诉求人反映的扰民情况,该所民警对饭店法人当场进行口头警告。下一步,开发区派出所将加大对微山湖大道的巡查力度,持续管制易产生噪音场所,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答复机构 微山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4-04-29 10:49
附    件 微信图片_20240429094135.jpg  点击下载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互动平台的关注与支持。经咨询,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按照诉求人反映的时间,到实地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饭店内有音响设备,但当晚未开放。针对诉求人反映的扰民情况,该所民警对饭店法人当场进行口头警告。下一步,开发区派出所将加大对微山湖大道的巡查力度,持续管制易产生噪音场所,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答复机构 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4-04-29 15:31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