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检验检疫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07 20:04:28

济宁检验检疫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和《山东检验检疫局信息公开管理规定》(ZYBGS019-2012)、《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2012年济宁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我局建有健全的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分管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实施机构分工清晰、责任明确。2012年,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局综合管理体系,制定了《济宁检验检疫局信息公开管理规定》(ZYJIJ082-2012),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程序,严明了工作纪律。

  (二)增设设备,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12年我局斥资对报检大厅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增设了电子相册和近20平方米的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各一块,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和公告。在原有的局网站中增设了新的窗口,并与大厅触摸屏进行了有效关联,确保信息更新速度。安排专人负责回复网站公众留言的回复,回复率100%,回复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之内。

  (二)领导带头,丰富了政务公开内容。2012年我局党组书记带领全局8科室负责人参与了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对各听众提出的问题做出了全面的回答,得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水平。根据省、市的要求,参加各种有利于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的活动,对于外网平台进行了改造。

  二、政务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

  1.在外网平台上及时公开了我局领导班子变动、科室变化以及人事变动,及时更新了我局的各项手续办理程序,方便了外贸企业的查询。

  2.及时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程序9项、政策法规10项以及我局的党员承诺等。切实做到与紧密联系群众、方便群众,及时有效的将我局的新政策、新的法规发布出去,方便企业、加强企业的便利性。

  3.公开了根据国务院促进外贸发展要求出台的相关检验检疫扶持措施,重点公开了减化流程、减免检验检疫费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据统计,2012年我局共减免收费1015.4万元,利用原产地签证优惠政策,为相关贸易方减免关税达到1295.8万美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责,增加了出口收益。

  4. 对各类商品的流程时限进行节点控制,坚持定期核查、定期通报,奖优罚劣,经过集中整治,各类商品的检验检疫流程时长较去年同期均明显缩短,其中入境缩短了22.15天,缩短幅度居全省系统第一,出境缩短了1.42天,缩短幅度居全省系统第七。

  (二)其他形式的公开。由于我局将相关政策信息在我局和省局网站均已进行了信息公开,截至目前,未收到公民或企业的局面公开申请。公开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的为0起。

  三、存在的问题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工作队伍、人员培训及相关保障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推进。

  (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我局和省局网站进行了公开,但有些内容未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更新和上传,下一步还要统筹考虑,及时将公开信息上传市政府平台。

  济宁检验检疫局

  2013年2月25日

来源:济宁检验检疫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