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0-17 20:55:50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刘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市发改委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情况。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力量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发改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作为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干部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不断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一是抓"三到位"的落实。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尤卫平任组长,调研员刘建文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各项工作,努力做到领导、机构、人员 "三到位"。二是抓责任落实。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本着"依法、高效、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到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抓学习培训。采取信息公开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入领会,提高认识。四是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制度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程序和时限要求,并将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五是抓监督检查。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网上评议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二、切实做好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条例》和《通知》要求,编制了市发改委《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表》和《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公开内容包括市发改委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和委属单位设置及职能况;以发改委名义发布或者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市发改委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等情况;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等,依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对外公布,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申请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发布渠道,扎实推进信息公开

一是用好政府信息平台。在济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相关信息。2010年,我委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其中,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依申请公开1条。二是加大官传力度。诵讨网上解答、印发言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以及市发改委的工作职能和信息公开内容。全年共接待各类网络、电话咨询120多人次,现场咨询10多人次,全部予以解答。三是充分发挥济宁信息网的作用。充分利用网站上开设的"信息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子栏日,将委机关及所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到市信息中心网站"济宁信息网"上面,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四是规范完善信息查阅场所。在委机关设立了专门办公室作为信息查阅场所,添置了查阅、复印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市发改委对于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与公开范围的、信息不存在的、依法不属于市发改委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要件不齐全的等咨询情况都能积极通过不同途径详尽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积极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市发改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严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一是完善建立保密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根据国家保密局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涉密网络、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等方面的保密规定,修订完善了《济宁市发改委保密管理制度》,使保密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发改委作息公开审查时做到查有准则、行有规章、做有依据。二是加强教育,建立了高素质的保密干部队伍。市发改委按照政治敏锐、业务过硬的原则,选派一名专职、两名兼职保密王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保证在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市发改委未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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