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12-26 12:00:09

时间: 2012-4-6 10:21: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委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十分重视,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尤卫平任组长,调研员刘建文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委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各项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细化了工作程序,落实了工作责任,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能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保证了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取信息。

二、强化规范,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我委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突出公开政务这个重点,着力抓好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阵地四个方面的规范。规范公开主体,就是不但委机关带头公开有关政务,而且委下属单位也公开相关政务;规范公开内容,就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开内容,在向社会公开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外,同时向机关内部也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人事管理、奖惩等情况;规范公开程序,就是科学设置公开栏目,突出公开重点,针对群众关心问题,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规范公开阵地,就是结合实际,灵活多样,注重实际效果,以网络、报刊、公告等公开政务。

三、切实做好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条例》要求,完善了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表》和《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公开内容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等情况等依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对外公布。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申请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维护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秩序和政府新闻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

四、   完善发布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政府信息平台。在济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相关信息。2011年,我委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47条,其中,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二是充分发挥市发改委门户网站的作用。规划建设了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从设计、规划到建成开通,严格制度,严把质量,精心组织,重心突出,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信息,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发改委的工作,重点在"政策法规"、"招标投标"、"重大项目"、"项目审批"、"政策法规"以及"组织机构"、"业务工作"、"机关党建"等栏目,广开信息收集渠道,加大信息编排力度,提高信息更新频率,使它更贴近我们的工作及生活,更有效地为济宁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成为市发改委对外宣传、交流和互动的一个重要信息窗口,目前点击量已超过40万人次。三是完成了信息产品的编发工作。全年完成了12期《信息与经济》和50期《信息与决策》的编发。刊物在2010年的基础上稿件质量、数量,排版效果和社会影响度方面都有所提高和创新,受到市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咨询渠道。通过网上解答、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以及市发改委的工作职能和信息公开内容,全年共接待各类网络、电话咨询200多人次,现场咨询50多人次,全部予以解答。为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   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签收邹城市千泉街道办大屈村村民张洪雁寄送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和邹城市凫山街道办西沙村金广平等7人寄送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共2件,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27号)文件精神,全部转送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