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9 16:46:06

  2017年,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5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强化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在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的同时,加快构建法治化、服务型机关;紧扣科学务实发展、促进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的主题,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树立"阳光发改、勤廉发改"的部门形象的重要抓手。委党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工作,并与发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建立"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委属单位"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委实际,严格执行《济宁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使政务公开工作形成管理顺畅、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监督到位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注重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市发改委工作职能和机构设置、重要法规政策条例、重大项目审批和安排情况、审批事项的管理权限和办理程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其他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类政务信息。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网络问政平台、市发改委门户网等网络平台,及时向社会各界传达投资导向、调研报告、重点工作情况以及全市发改工作动态等信息;向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县市区及时通报政策信息、经济形势及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和趋势;发挥发改委审批大厅窗口的政府信息公开作用,发放服务手册,定期信息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加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倾听广大群众的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的评议,认真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以更好地促进发改工作;在《济宁日报》开设"发展改革进行时"专版,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投资导向、工作动态等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今年以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70余条,在济宁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处理申请事项共120余条,回复率达到100%;参加"政风行风热线"1次,解答了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向市委宣传部、市政府信息科、市政府电子政务科、济宁日报、大众日报等单位报送政策解读、经济形势分析、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县域经济发展等各类信息300条,编发《发展和改革工作动态—领导专报》34期、《每周工作情况通报》42期,其中《发展和改革工作动态—领导专报》获得市领导高度重视,为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了决策参考。出版《济宁日报》"发展改革进行时"专版3期。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按时答复办结,信息公开无收费项目。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转型振兴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全力抓好有效投资。一是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调度督导,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按时调度5个省重点项目、24个市级领导包保项目情况。二是完善市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制度。每位市级领导包保1个拟建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一抓到底",建立市级领导包保进展和部门专班推进两个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三是实行重点项目现场观摩制度。为提高观摩效果,减少观摩次数,全年举行两次科学发展现场观摩活动,观摩评比结果根据《县市区科学发展观摩评议办法》计入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得分。四是实行重点项目实时调度制度。结合济宁市大数据督查平台,建设重点项目督查调度系统,实时跟踪调度项目建设进度,通过手机客户端(APP)包保领导可以随时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重点公开国家、省、市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委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及时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流程图;编制、公开我委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主动向社会晒出"权力"。编制我委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公布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流程图,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流程、所需材料、承诺时限、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行政审批全过程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实现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精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待国务院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后,我委将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2017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要求及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都有待创新。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1、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力度。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特别是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重点公开、重点解决。树立主动公开的理念,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

  2、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机制,加强互动渠道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透明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