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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围绕“阳光发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涉及新旧动能转换、信用体系建设、居民用气价格补贴等多个领域。二是围绕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工作效能。当日印发的政府信息在20日内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定期将公开的政府信息送达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有关规定,有效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本年新制作并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6件,已按规定予以部分公开。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和《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与省发改委及其他市直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对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及时完善纠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44.9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6件,较2018年减少13件。全部按时答复办结,信息公开无收费项目。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3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 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1 |
五、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我委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件,较2018年共减少10件。承办的建议、提案中重点提案2件,普通建议提案10件。涉及到“乡村振兴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农产品电价”“辣椒种植保险”等民生领域。这些既是各级领导关注的重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凝心聚力,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承办建议、提案的按时回复率、同步沟通率、网上公开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六、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完善了主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主任靠上抓、委机关科室和委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体制,明确1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科室负责人轮岗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发改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济宁市发改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市发改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充分调度全市发改系统信息联络员进行协同配合,督导工作要点任务推进,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良好局面。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委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解读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多方位全角度的政策解读,真正让政策通过解读深入人心。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委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新《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电子书)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