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16 10:56:48

 

济宁市公安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济宁市公安局

 

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济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中区河路29号,邮编:272119,电话:2960038)。

一、概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市公安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

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徐世杰任组长,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孔伟任副组长,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成立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为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保障"四到位",形成了市局、部门警种、信息公开办公室三级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部门警种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依据《济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职责、审查、程序、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栏目保障及目标,职责分工,稳步推进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保障工作,初步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为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借助网站这一载体,不断拓宽政府公开信息渠道。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安信息。坚持每天收集、整理市公安局重要工作、重要警务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公开信息,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实现了警务工作动态的即时发布,自2009年6月份以来,共上传工作动态249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先后采用181条。积极参加"在线访谈"。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进行了实时对话,现场解答了网民提出问题。增进了广大网民对公安工作的了解,促进了民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展示了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网民的一致好评,张振川市长专门就市公安局参加市政府门户网站首次"在线访谈"活动作出批示。使政府公开信息的形式更新颖、内容更详实、沟通更便捷,进一步提高了公安工作效率,改进了公安机关作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市公安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市公安局信息585条,其中市公安局机构信息1条,政策解读1条,统计信息1条,各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171条,行政许可事项35条,非行政许可事项13条,公共服务与管理23条,部门公文27个,领导讲话12篇,公安工作动态275篇,会议信息28条,

    (二)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济宁公安网",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在"济宁公安网"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设置、政策指南、部门信息等专栏,内容涵盖法规规章、政府文件、办事流程等政府信息资源。二是建立、推广、完善政府信息服务、行政审批、局长公开电话"三个中心"和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两项活动"。凡属公开范围的部门都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墙或公开栏。所有"窗口"单位都将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为人民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外事、车管、消防、户政、网监等部门服务大厅配置了触摸屏指南设备,为群众提供服务。2009年,共接局长公开电话2283个,为群众提供咨询1554人次;共参加"行风热线"活动6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尤其是"霹雳行动"新闻发布会,对 "霹雳行动"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和良好的社会效果进行公开发布,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以上措施,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公开透明,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注重有效发挥济宁电视台《警方报道》等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及时报道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发布便民利民政策和案件侦破情况,让群众全面了解公安机关各项工作。2009年,共采编《警方报道》52期,同时,注重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中央、省、市以上媒体发表稿件8368篇。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全国知名网站的沟通和联系,开展与济宁新闻网、济宁平安网等网站的合作,先后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警察网、山东公安信息网等发表了大量稿件。其中,全市公安机关在新华网刊发稿件首次突破60篇,山东公安信息网发表了市公安局稿件1001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市公安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市公安局各级办证大厅、办证窗口以及派出所全部设置了群众现场咨询点和咨询电话,每天安排有专门的人员受理、接听群众来访、来电咨询并予以解答。

积极受理群众通过"市长信箱"的反映和要求,及时通过电话、网上答复等方式回复群众的咨询和建议。凡是群众在"市长信箱"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咨询、建议,均及时予以受理、答复。自2009年5月份"市长信箱"开通以来,市局已受理群众各类要求、咨询、建议、求助等共60余起,内容涉及政策法规、行政收费、司法鉴定、案件情况、治安状况、意见建议等多方面信息,目前已全部圆满处理。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09年度无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等。对此,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公安工作信息;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和公安工作宣传力度,密切警民关系。

(四)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济宁市公安局

O一O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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