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9:46:3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认真抓好相关警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更新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保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市公安局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民生警务平台、各类传统报刊杂志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9万余条,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2件,有力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是积极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收集、整理、上传市公安局重要工作、重要警务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共发布各类信息160余条。

二是利用“济宁民生警务平台”动态推送警务要闻、安全防范、警方提示等讯息,共发布各类信息180余条,并办结落实各类民生诉求5800余件。

三是利用传统媒体做好警务公开。中国警察网、《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等传统宣传阵地开设公安专题专栏,持续展示亮点工作。持续推出战疫“警”色、基层民警风采、暖心等50个微话题,提升广大民警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关注。结合典型案例,推出《小济警观》系列防范情景剧。年内,共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发稿6218篇,其中中央级发稿1452篇、省级发稿1810篇、市级发稿2956篇,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利用“济宁公安”微博群和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工作取得的成绩,实现@济宁公安新媒体矩阵“传统+新媒、网上+网下”同步推进,最快最强传播公安正能量。发布《不完美的他》《守夜人》《青春警色》等原创微电影、短视频、海报等新媒体作品,在@济宁公安新媒体发布4960篇。

五是做好窗口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警种部门在窗口单位的醒目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墙或公开栏,公开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外事、车管、户政等部门服务大厅配置触摸屏指南设备,为群众提供服务。

六是组织好新闻发布会和警营开放活动,对重要民生问题事项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信息,共举办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新闻发布会9次。同时组织部分警种部门开展群众进警营活动,向群众介绍公安工作情况,解答群众咨询和诉求。

七是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济宁市公安局共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7件,其中:建议8件、提案9件。4月24日,市公安局召开2020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工作会议,4月27日、5月20日前市公安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协办件全部完成协助办理答复工作。6月20日前,市公安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答复工作全部完成,实现了办结率、走访率、见面率、满意率100%的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0

 209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5053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3

 0

19248

行政强制

 32

 0

 1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1

50307.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6

 0

 0

 0

 6

(七)总计

 12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公安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表现在:各级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的公开意识不足,对政务公开工作还没有足够重视,积极加以推动。部分单位没有明确专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相关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现有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前沿知识和最新政策缺乏清晰的认识,专业知识相对不足,一些工作停留着完成规定动作层面,创新力度不够等。

    下步,市公安局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承担机构、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政务公开任务完成。

二是继续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各级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的信息整理、拟制、审核、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环节、流程,明确政务公开的职责、审查、程序、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工作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

三是继续畅通公开渠道。组织各级各单位对应当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必要时要进一步选择其他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办公场所等平台自行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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