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14 11:31:44
   2011年度,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体育工作实际,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依法获取体育有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处理并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包括网站的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并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基本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内容,提升政务信息质量。
   我们主要做到了"三个提升":一是提升公开的内容质量使之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公开内容更加充实。二是提升公开的时效以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同时,对每一件涉及我局的内容及时、认真回复。三是提升公开的重点确保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文化体育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通过政府信息网后台,不断完善局域网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对重大文体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发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布了体育行政管理所依据的政策文件、行政法规、规章、管理制度、工作信息、工作文件、年度工作总结;公布了行政许可的设立依据、法定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标准、申请材料目录、服务电话;公布了公众举报投诉电话、地址等等。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经过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我局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按《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来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上有待加强,对《目录》的更新、修改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2.在丰富和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上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政务公开栏,由于受条件所限,其他公开形式采用较少,公开渠道单一,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需求。
   3.政府信息公开难度较大。由于机关人手较少,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要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
   4.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持续、有效开展,下步我局还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找准不足,深化完善。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多了解其他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找出差距与不足,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内容规范的单位取经,借鉴先进经验;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各科室和相关单位的意见,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2.拓展功能,发挥作用。把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与深化创新结合起来,与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结合起来,与改善为民服务态度结合起来,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资料作用,拓展信息公开功能,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完善机制,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4.接受监督,公开透明。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同时,接受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