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广新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1 19:41:32

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内容数据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文广新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济宁市环城北路4号;邮编:272000;电话:0537-2312260,传真:0537-2355572。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文广新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定,信息公开发布前均经过认真审核,维护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一致性,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进一步发挥部门网站窗口作用,展示部门形象,提高网站建设质量和水平,2015年3月,市文广新局门户网站经过升级改版正式上线运行。新版网站包括文化资讯、政务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文化服务、文化济宁等栏目和20余个子专栏,涵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多个领域,栏目设置较为合理,层级较为规范,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为全面展示全市文广新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认真做好向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以及市委、市政府上报各类信息及工作动态的报送工作,编发文广新信息62期。做好向市档案局、市图书馆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信息公开材料报送工作。

   (三)强化宣传报道力度,提升文化工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依托《大众日报》、《济宁日报》开展"儒学原乡·文化圣地"品牌建设、演艺集团改革、专业艺术创作、2015年文化工作亮点回眸等专版宣传10次,刊发宣传报道稿件60余篇。在第七届世界儒学大会期间,通过省文化厅邀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国日报、中国文化报等近20家中央主流媒体开展专题采访。

  (四)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随着社会各界对文化发展关心关注程度的不断提升,市文广新局也积极回应对文化发展中各种问题的关切。2015年共办理办理市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33件,均认真负责的高质量及时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发布信息378条,在市政府网站《中国·济宁》公开信息43条,在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开信息335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每年按照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全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未接到投诉。

  (二)规范行政程序,加强审批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严格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大部分项目均能做到当日办结。为方便群众办事,将文化经营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各种表格等在局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发布。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做到了审批工作前移、服务向后延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随到随办。全年市级共受理各项业务1684件;接待企业来电、来访咨询千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市文广新局未收到任何有关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市文广新局2015年度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有时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情况。

   2016年,市文广新局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更好地发挥参谋、协调、服务职能,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更新,做好日常维护,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细化内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抓紧抓好。健全制度,强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2016年1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