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广新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16:1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公布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内容数据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文广新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济宁市环城北路4号;邮编:272000;电话:0537-2312260,传真:0537-2355572。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文广新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发布规定,信息发布前均经过认真审核,及时准确地进行发布,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16年3月,市文广新局官方微信正式上线运行,配合局网站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作用,展示了部门良好形象,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为全面展示全市文广新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认真做好向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以及市委、市政府上报各类信息及工作动态的报送工作和向市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信息公开材料报送工作。

  (三)强化宣传报道力度,提升文化工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依托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加大文化工作宣传,在各类媒体刊发宣传报道稿件100余篇。其中,在大众日报发表的《济宁惠民工程撒播文化种子》文章获评2016年度山东"文化好新闻"。

  (四)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随着社会各界对文化发展关心关注程度的不断提升,市文广新局也积极做好对文化发展中各种问题的回应。2016年共办理办理市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43件,均认真负责的高质量及时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6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73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每年按照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全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未接到投诉。

  (二)规范行政程序,加强审批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做好济宁市简政放权"四张清单"公示平台清单公示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做到了审批工作前移、服务向后延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随到随办,"限时办结"。做好便民服务,将文化经营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各种表格等在局网站及时发布。全年市级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3389件;接待企业来电、来访咨询千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市文广新局2016年度未收到任何有关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市文广新局2016年度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信息量不够充实等情况。市文广新局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有针对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及时发布更新,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创新服务理念,细化内容、措施并抓紧抓好,更好地发挥参谋、服务职能。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