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7 16:38:15

(2017年3月7日)

 

  2016年,济宁市统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对统计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统计局对2016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济宁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积极适应引领新常态,认真践行发展新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住用好系列发展机遇,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福祉不断增进,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6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被省统计局评为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通知》相关规定,不断规范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统计信息公开形式,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水平,巩固统计信息公开成果。一年来,市统计局完善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完善了主动公开统计信息的公共平台,形成了统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快捷通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重要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前哨站、晴雨表、预警线"的作用,建立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徐兴华亲自靠上抓,担任局统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此同时,在机关各科室设立政务公开信息员,兼职做好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济宁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在局党组的具体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市统计局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工作。同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16年,解答4名同志有关人口数据的咨询情况,并得到咨询人的满意。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以求取得实效,尽最大努力使人民群众感到满意。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概况

  市统计局在济宁统计信息网(外网)http://www.jnstj.gov.cn/及济宁统计信息网(内网),以"政务公开"和"统计服务"为主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细化了具有统计特色的栏目模块,如:组织机构文件通知政策法规领导讲话制度标准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建立第三次经济普查专题,重新整合规范原有栏目的子栏目,将过期空白栏目进行了删除。

  2016年,济宁统计信息网共计发布政府信息2897条,其中,文件通知289条,统计公报1条,市局要闻386条,统计快报90条,县市区动态1286条,市局统计分析289条,县市区分析173条,乡镇动态332条,统计微博5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府机构。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要点、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

  4、业务信息。主要包括: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种普查公报、主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职称等;应急管理,统计标准、统计指标解释,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

  5、人事信息。主要包括:人事任免。

  6、财务信息。主要包括:预决算。

  7、工作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

  8、社会监督。主要包括:监督投诉。

  9、办事指南。主要包括:面向公民和面向企业的统计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

  1、济宁统计信息网:http://www.jnstj.gov.cn/。市统计局在济宁统计信息网上公布统计月报,济宁统计分析、济宁统计信息以及各专业的统计数据。

  2、做客《在线访谈》。2016年11月25日,徐兴华局长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走进济宁市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直接倾听民意,加强沟通交流,并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统计热点问题作出解答和回应。

  3、发布《济宁统计公报》。2016年3月7日,在《济宁日报》和济宁统计信息网全文发布《2015年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共分13部分,通过数据客观反映了全市经济社会民生等各个领域的发展情况。

  4、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3周年纪念日。济宁市统计局以纪念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并结合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月工作要求,济宁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任城区统计局、济宁市高新区统计工作处于12月8日上午在市政府大门东侧开展统计法暨农业普查街头宣传活动。

  5、编辑出版《济宁统计年鉴——2015》。本年鉴以丰富、详实的统计资料为主,辅以直观的统计图、特载,全面反映了2015年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是认识研究济宁市情、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宏观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工具书。

  6、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发布全市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积极开展统计信息咨询,由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答复和接待申请与咨询,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和相关专业科室协调,随后予以答复。开展网上咨询服务,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济宁统计信息网中公众留言和建言献策栏目进行留言,由专人负责解答留言,并通过"网上监督"栏目对统计数据进行加载。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为加强和改进全市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决策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保密性,市统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合了网站的部分板块,增加了统计外网的更新频率,规范了统计信息加载的内容、格式、上报途径等具体要求。

  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统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领导活动报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稿件的撰写、编发需要注明撰稿、核稿、签发。局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分别签发相关稿件,涉及大型活动的稿件由主要领导审阅签发。审核、整理各县市区统计局上报信息,经领导审阅后及时加载。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关怀下,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已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评定还需进一步规范。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部分公开和免予公开几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要拓展政务公开形式。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加强门户网站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三要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与机关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要严守政务公开纪律。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同时,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无说明的事项。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89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84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4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1

   

  (一)纸质文件数

1

  (二)电子文件数

1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6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6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