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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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A-0437联系电话:0537-29672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政策数据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发挥统计社会经济晴雨表作用,更好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济宁市统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紧密结合信息公开与统计服务,持续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动态调整市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政务五公开”。2021年,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局长办公会议4次,全体会议3次,专题会议2次2020年济宁市统计年鉴1篇、统计监测月报10期、统计分析16篇,统计公报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信函2件,互动交流平台6件,2020年结转申请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以《济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文书》规范格式内容予以答复全年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工作方法,在制发局文件时,要求各行文科室在公文拟稿纸明确标注文件公开属性,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经审核同意后在部门文件栏目下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对依申请公开文件建立台账,并在依申请文件目录下予以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作用。打造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媒体矩阵。二是认真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三次新闻发布会。三是精心编辑统计服务产品。定期更新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高质量撰写统计分析。四是畅通互动交流渠道。积极组织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在线访谈,安排专人处理市长信箱、网络问政平台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涉统工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印发《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印发《济宁市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统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举办两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及第三方测评所提出的问题,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对比问题反馈表,对任务进行分解,狠抓整改落实,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门文件公开不够规范,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调整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根据统计部门职责,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经济运行数据信息的梳理、发布。

(二)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在全市统计系统范围内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严格落实全市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准确把握主动公开和已申请公开文件界定,及时更新政策类文件,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丰富政策及数据的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济宁市统计局无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1年,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18号)要求,济宁市统计局认真组织研究,对照《分解表》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制定《济宁市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承办科室,并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专栏进行公开,有效指导监督市统计局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

1.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要求,优化提升市局16项政务服务事项。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业务平台,推动行政检查、处罚业务上网运行,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与业务平台整合,基本实现监管业务全覆盖。

2.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方面。持续做好全市经济运行数据月度、季度发布工作,联合主要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做好解读。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2021年出台的《加强企业培育力促升规纳统实施意见》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主要负责同志政策解读材料。

3.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以“赓续红色血脉 奋进统计未来”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以新颖鲜活的形式向社会公开统计数据生产流程,采取多种形式邀请公众参与,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受理12345市长热线、网络问政平台等渠道公众提问,积极解疑释惑,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

4.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方面。2021年市统计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做好依申请信息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做到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按期答复率100%。不断优化外网网站栏目设置,调整充实栏目内容。加强微信公众号“数据济宁”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发布统计分析、数据解读、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主动转载转发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重要政务信息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高发布时效。

5.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方面。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全年举办两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省统计局办公室人员专题授课,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对照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市政务公开办及第三方测评所提出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加强监督,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

(三)、2021年,济宁市统计局未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特此说明。

(四)、市统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1.科学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完善各科室(局、中心)职责任务,设立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发布、维护、回应、解读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好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

2.济宁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在省运会指挥中心联合举办统计开放日主题活动,创新举办线上统计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答题闯关,深化党史学习成效,普及统计知识,现场活动当天参与竞赛活动的有500余人,涵盖党政部门单位、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参与人员覆盖广泛、层次丰富,切实增强政府统计与各界朋友的线上互动。

3.结合济宁市统计大讲堂活动邀请省统计局办公室业务骨干对如何写好统计分析和做好统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授课,针对省评估指标设计和评估渠道、指标中的难点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弱项短板进行针对性查缺补漏,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六)、(七)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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