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收听年报语音朗读
本报告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C区,联系电话:0537-2316452)。
一、总体情况
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水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和保障这个核心,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以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官方网站为主渠道。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并指导全系统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印发了《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进行质量管控,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的制作、审核、网上发布等各个流程,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权威。
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涉水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了解水务工作动态、参与水务建设、支持水务改革发展发挥了主阵地作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按时答复4件。做好政府信息动态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公开近三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及时在网站标注有效性。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用网站、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制定培训计划,结合具体业务开展工作培训。
(一)主动公开情况
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济宁市城乡水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政府信息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涉水政府信息481条,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城乡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加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市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和问政济宁节目。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认真做好回复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内容涉及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等工作,畅通网上申请方式,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流程。全年共收到申请4件,按时答复4件,与2019、2020年相比,申请数持平。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存在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明确网站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和安全。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梳理形成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文件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建设运营网站1个,公开信息273条;在济宁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81条;建设运营济宁城乡水务微博和济宁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共2个政务新媒体,政务微博公开91条,政务微信公开36条。强化对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监管工作,杜绝出现“僵尸”“睡眠”情况;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和实时监测,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实现常态化监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市城乡水务局信息公开领导机制,明确分管领导,由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登记、审核制度,所有对外发布信息均由办公室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严把发布内容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结合具体业务工作重点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城乡水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主要是决策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步市城乡水务局将继续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及责任科室等内容,并按台账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内容完整,推进政府信息全过程、全要素、全领域、全透明、全方位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通过调查研究、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为更好发挥政策解读效果,提高传播力,下步市城乡水务局对重大政策文件采取“图文+音频或视频”形式进行解读的基础上,探索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简明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市城乡水务局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归集展示,在济宁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81条。
(二)市城乡水务局设置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5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6条。
(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市城乡水务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电子书】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图文解读】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