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09: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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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C区,联系电话:0537-2316452)。

一、总体情况

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城乡水务事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和保障这个核心,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以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官方网站为主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3件。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涉水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按时答复4件。做好政府信息动态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在网站标注文件有效性。强化公开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结合具体业务开展工作培训。

(一)主动公开情况

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济宁市城乡水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政府信息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涉水政府信息420条,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多渠道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城乡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加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市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认真做好回复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内容涉及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等工作,畅通网上申请方式,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流程。全年共收到申请4件,按时答复4件,与2020、2021年相比,申请数持平。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存在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审查,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和安全。做好本部门存量文件梳理和标准化录入,录入文件14个,其中规范性文件0个,其他文件14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建设运营网站1个,公开信息310条;在济宁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10条;建设运营济宁城乡水务微博和济宁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共2个政务新媒体,政务微博公开111条,政务微信公开113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城乡水务局办公室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对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办公室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程序进行操作。结合具体业务工作重点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发布数量较少,更新内容不够及时;二是部门动态信息发布较多,政府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会议等栏目发布内容较少。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城乡水务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加大力度,发布及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三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市城乡水务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市城乡水务局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归集展示,在济宁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10条。

(三)市城乡水务局设置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4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1条。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创新,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联合媒体制作《幸福河湖》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制作图文宣发内容,线上线下多渠道联动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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