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4:26:43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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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C,联系电话:0537-2316452)。

一、总体情况

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市城乡水务局党组的领导下,市城乡水务局紧紧围绕城乡水务事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和保障这个核心,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以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官方网站为主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涉水政府信息20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0条、政务公开信息2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50条,通过官网、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城乡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市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等新闻栏目。抓好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认真及时做好公众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畅通网上申请方式,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流程。全年共收到申请14件,按时答复14比往年多出10件。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存在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和安全做好政府信息动态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在网站标注文件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建设运营网站1个,公开信息20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0条、政务公开信息2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50条;建设运营济宁城乡水务微博和济宁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共2个政务新媒体,政务微博公开166条,政务微信公开12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城乡水务局办公室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制定印发了《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济宁市城乡水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政府信息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办公室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的信息发布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结合具体业务工作重点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城乡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也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细致,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等栏目公开质量不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综合运用图文、视频、H5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

2024年,市城乡水务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情势变化动态调整。二是健全重要文件解读工作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及时举办水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升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增强专业素质,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市城乡水务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市城乡水务局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归集展示,在济宁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02条。

(三)市城乡水务局设置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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