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26 10:29:43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09﹞7号)要求,由济宁市工商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领导和组织机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济宁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7-2883823;Email: jngs315@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济宁市工商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济宁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市局各科室均明确了专门人员定期上报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着重做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组织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充分认识工商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济宁市工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审查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

  3、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4、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济宁市工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由机构信息、政策规定、业务工作、发展规划、其他等。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将2003年1月1日以来的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收集、归类、梳理、公开。截止到2009年2月11日,共主动公开信息22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占0.44%;政策法规12条,占5.36%;规划计划7条,占3.13%;业务工作66条,占29.46%;其他信息138条,占61.6%。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受理电话咨询20余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工商工作的动态,打造"阳光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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