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26 10:15:23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济宁市工商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济宁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7-2883823;Email: jngsj2008@126.com。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了相关责任制。具体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市局各科室均明确了专门人员定期上报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探索延伸,公开程序不断规范。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我局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在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事前预审制度的基础上,不断规范了公开办理流程,层层把关,明确责任;制作了市工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申请表等并在市工商局政府网站公开,明确了政府信息申请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有关要求,逐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第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县级工商局原则上都应有自己的门户网站,并把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建立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打造现代工商、阳光工商的新形象。第二,不断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济工商办字〔2010〕130号),并在《济宁日报?都市晨刊》设立"济宁工商"栏目,及时宣传和公开涉及服务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工商工作信息。 第三,不断加强硬件建设。积极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维护和安装电子触摸屏、大型滚动屏、大型宣传牌等,公开涉及企业登记、消费警示、执法维权、打击欺诈等多个方面的政府信息万余条。(三)深化提升,公开内容日益丰富。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今年我局政府信息目录共更新115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2条,其他信息109条。截止到目前,我局未收到公民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1年,我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立足 "两个加快",围绕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建设"透明型"、"服务型"工商为目标,以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核心,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现实的问题为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为营造透明、高效、和谐的政务环境做出积极贡献。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责任机制。在继续完善已有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个别媒体发布的失实信息及社会流传的虚假信息,及时、主动地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媒体、网络等载体予以澄清,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认真处理。四是进一步抓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