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小企业局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24 10:50:19

201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

  2011年,市中小企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网站建设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市中小企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谢云良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研科科长于杰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切实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建立了工作制度。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了《济宁市中小企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并编制了《市中小企业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市中小企业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积极接受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评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得到显著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规定的期限,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并及时更新,涉及内容包括本部门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情况、2011年有关文件、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活动情况等,共整理、发布各类信息329条;建立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能够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我局有关信息除在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92条外,还在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济宁网(http://jin.smesd.gov.cn/)、《济宁民营经济》杂志、《中小企业》简报上进行了公开,整理、发布各类信息247余条。为让群众深入了解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我们还在济宁市电视台、齐鲁晚报、济宁日报等媒体对本系统的工作做了宣传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政务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做好了依法受理、依法审查、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准备,公布了电话及电子邮箱。2011年,未接到任何形式的公开申请。

  四、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任何收费情况发生。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出现任何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务信息,由信息提供科室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经分管局领导审签,交由调研科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调研科审查后转报局长领导审批。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自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发生泄密事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201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待改进之处。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与覆盖面,有时不能将信息公开在相应的栏目内。2012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查找不足,完善整改措施,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的指导下,在局党组的重视支持下,不断开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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