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9 16:02:11

 市住建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济宁市住建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省住建厅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局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一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工作。部署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要求其他单位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时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推动削减各种烦扰群众的各类证明。二是狠抓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局业务科室、局属单位每年12月前报送下一年度抽查计划。建立并完善了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将建设领域管理范畴内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审批信息、企业受到各种惩罚的信息上传到信用平台,依托公示系统,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地方共享平台,逐步形成了市场主导、行业自律、协会引导、部门监管的监督管理体系,最终达到企业自律的目的。三是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实行网上中介超市管理体制。针对建设领域中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工程监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审图机构总计89家建设领域市场中介组织的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资质进行了审查。依托市政务服务网,完成了建设领域中介机构进驻线上线下中介超市,网上中介超市正式上线运行,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有效破除了中介服务行业垄断。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度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认真落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及省厅,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动能转换决策部署,科学编制了2018年规范性文件计划,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领域立法。2018年,我局分别对《济宁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和《济宁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二是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坚持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抓手,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为着力点,结合建设系统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先后研究出台了建设系统普法教育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建委机关干部法制学习计划、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把普法教育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与业务工作一并检查、一并考核。三是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按照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我局对与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生态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17-2012年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共89件,宣布失效13件,拟保留76件,修订2件。对于2012年之前的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全部宣布失效。对我局内部文件,2012年之前的仅保留了9件,其余全部失效。对2012年以来以市委名义出台的10件规范性文件,经清理,继续有效的3件,失效2件,废止5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四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明确出台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科室(单位)需报局法规科进行审查登记后,报送市法制办进行备案。报备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登记、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我们始终坚持认真负责、全面客观的原则,从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审查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加强与送审科室(单位)的沟通协调,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意见有较大分歧的事项,进行集体讨论或聘请法律顾问、各方专家进行论证。全年共对418件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并严格执行,强化跟踪问效。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确定决策风险点,设定决策风险考量指标,完善决策风险评估程序,提高决策质量,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一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建设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对市住建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能和多支执法队伍进行了整合,设置为一支执法队伍,进一步明晰了行政执法队伍职责边界,厘清了监管职责,确保执法重心下移。二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市住建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的跟踪记录、实时留痕,着力解决了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加快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步伐。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与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将我局行政处罚权全部纳入权力运行系统办理,编制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以及依据、网络运行流程、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等上网要素清单,形成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库,满足权力网络运行、网上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执法监督的需要。在省住建厅制定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的基础上,我们继续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断强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案件办理中的运用,有效克服了行政执法中的处罚畸轻畸重、滥用行政处罚权问题,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强重点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开展了全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项目承发包情况、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情况。对市直房建工程项目逐一实施了检查。检查中现场核对工程资料,核实现场管理人员在岗情况,依法规范项目承发包行为,并针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整顿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日常检查和与其他部门配合执法,进一步加大了对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上缴罚款213.69万元。其中,查处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件5件;查处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案件1件;查处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案件4件;查处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案件1件;查处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案1件。在加强建筑市场执法力度的同时,我局尤其重视对安全生产的监管。为治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突出施工现场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住建主管部门共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383万元,涉及企业124家。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共组织检查工程7072个次,提出安全隐患19965条。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思,我们实施了素质固安工程,聘请业内专家,对全市建筑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行动开展以来,组织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900余人;利用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宣讲团,开展送教下企业活动14期、培训1800余人。同时全力抓好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提升行动以来,组织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考核6946人,考核合格6341人,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考核11517人、考核合格9572人,有效地提高了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三是积极延伸执法范围,拓展执法领域。在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领域执法力度的基础上,将执法范围扩展到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城建档案管理等领域,处罚了一批未经预售许可擅自销售房屋、建设单位未按期移交工程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查处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案件1起,对全市房地产企业起到了有力的震慑和规范作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我们重点推动建立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局属单位为主体的行政应诉工作体制,加强行政应诉制度建设。2018年我局参加行政应诉22件。

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我们尤其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全市召开的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上,分管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分标签订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与辖区内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分别签订《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夯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市住建局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并抽调5名科级干部带班、抽调3名工作人员24小时专人值班,全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投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我们制定了《济宁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办法》,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使用、返还等程序进行规范。大力推行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把农民工工资工资支付纳入企业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企业招投标、评奖评优挂钩,实现了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提出了越来越高、越来越明确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民主加快,人民群众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显著提高,这种形式下就要求我们不得不依法行政,按法办事。下步,我局将继续深化法制政府建设,用心学法,积极普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2019418

济宁市住建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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