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渔业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16 10:59:25

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渔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实施阳光政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明确了负责信息公开的部门人员。由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魏昌彦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和负责信息宣传的其他科室的3名同志具体承办对外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沟通联系。为增强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积极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部门加强联系,请求给予指导帮助。加强了"济宁渔业信息网"的维护管理,和市委、市政府的网站建立了链接,认真组织参加了省电台"阳光热线"、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以及济宁电台"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等社会监督交流活动。

三、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在渔业信息网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留言咨询"栏目。通过网站可以直接查询到局有关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公示公告、工作动态、各地要情等有关渔业工作的情况,还可以了解到生产养殖技术、渔业科技等相关信息。2010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73条。

四、认真办理公开申请事项。在网站上开设了"局长信箱"、"监督投诉"、"行政审批"、"留言咨询"窗口,尽可能的对群众实施信息公开最大化。信息公开人员同时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对群众咨询的问题及时圆满的给予答复。

五、实行信息免费公开。不论是涉及哪个方面的问题,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都对咨询者给予圆满的答复,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和监督工作。对外发布的信息,都要经过分管局长审核签字,最后由分管信息公开的领导签字,然后交工作人员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原则性。

七、下步工作计划。在以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增强工作力量,增加人员;二是继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将所有的活动置于政府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加强监督监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加大审查力度。

 

                            济宁市渔业局

年二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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