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渔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4 18:20:23

济宁市渔业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向社会公布济宁市渔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或"济市渔业信息网"(http://www.jny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宁市渔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路19号;邮编:272019;电话:0537-2967815;传真:0537-2967981)。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全市渔业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各项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渔业工作中心任务,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渔业政务信息工作认真把握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不断增强。

截至2015年底,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75条,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信息公开数量显著增加,信息公开力度明显加大。共解答和处理公众网络咨询、举报25次依申请公开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市渔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杜西平分管信息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开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明确信息员负责本科、站的信息管理和报送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二是更新了《济宁市渔业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同时进行及时更新和完善,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指南,细化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对政策和相关信息作出及时解读,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条;二是对公众关注热点和意见建议等及时回应,回应公众网络留言20条,已办结20;三是继续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优化,方便公众浏览使用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多种信息公开平台,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和局门户网站等,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等主动进行了公开,并主动发布了相关解读材料。二是在筹办重要活动、会议时,统筹考虑信息发布事宜,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平台,扩大信息发布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影响力。是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进行了公开,提升了财政资金情况的透明度。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重点项目信息公开,统一编发项目指南,公开受理项目申报,公示评审立项结果等。是落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所属事业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同时在局网站公布了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等内容。

(四)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规范办理,畅通受理渠道;同时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相关情况解释工作,保证公众充分行使知情权。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我局工作实际,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畅通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公开范围,优化审查程序,简化公开流程细化责任分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考核范围内,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全方位、多角度拉近与公众交流的距离,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开展信息工作培训。我市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要求不断提高,需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形式的信息公开培训,学习业务知识和其他单位先进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附件:2015年市渔业局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济宁市渔业局

2016年1月29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