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16 10:32:00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配备4名兼职人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文件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实行挂牌办公。并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待室,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根据今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绩效考评要求,在往年制定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了突发公共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信息发布制度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流程。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领导分工、政务信息、行政审批结果等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我局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公开方式、保障机制和工作要求。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我局政务值班电话,并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制定了《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制作了主题为"深化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的展板,宣传我局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工作的概况以及信息公开程序、要求等,并发放宣传资料,热情接待群众咨询。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我局认真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将我局牵头组织实施的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在在网上公开。二是制定了《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公开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及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3年我局没有发布及发现有虚假、不完整信息公开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69篇。公开内容涉及政务动态、政务信息、领导分工、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行政审批、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方面。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为确保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我局安排了专人负责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录入工作,机关各科室按要求在主动公开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提供给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录入,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局公开办工作人员则不定期登录各公开平台检查信息录入更新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二)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三)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13年12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