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物价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07 20:05:5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济宁市物价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情况与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济宁市物价局着力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2013年,制作发布的政府信息9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8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机构。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实施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明确职责。综合法规科是信息公开发布的牵头科室,负责信息发布的统筹调度和技术支持,对信息员上网发布技术、流程和文件格式进行指导,跟踪督查信息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三是实行信息员登记备案制度。各科室、单位均由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好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并将名单报送综合法规科备案。信息人员更换时必须及时告知综合法规科重新备案。四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上网保密制度。实行发布单位领导负责制,本着"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涉密内容的,一律不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各科室、单位需要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经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查,重要信息须由局分管领导审查,审查后再上网发布。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时,及时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依法应当听证的,主动公开听证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收费单位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调减后的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物价信息,及时准确地予以发布,2013年共发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各类物价信息88条。主要类别情况如下:

  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信息:主动公开2条。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主动公开30条。

  3、业务公开信息:主动公开56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其中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3件,当面申请0件,信函及传真申请数0件,均答复申请人。在3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3件,"部分公开"的为0件,"不予公开"的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依申请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保密审查。到目前为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也没有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采取不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科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全局一盘棋方式,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推进。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业务培训、理论研究等有待加强;二是部分科室、单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现象。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各单位的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三是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十一、需要说明的情况与附表

  2013年我局未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见附件。


附件:

2013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直各部门、单位)

填报单位:济宁市物价局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本年共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88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2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30

  3.业务公开信息

56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0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3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3

其中:1.同意公开数

3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2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30

其中:1.纸质文档

30

  2.电子文档

3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1

其中:1.全职人员

11

  2.兼职人员

0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0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0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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