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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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在“中国济宁”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点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综合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37-234866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本部门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办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办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综合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2020年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办修改发布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组织机构、组织管理、政策规定、规划计划、建议提案、政务动态等。《指南》和《目录》均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布。
(三)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我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作了详细的规定。在办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专栏,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布相关政务信息。
(四)切实落实任务分解表。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要点,逐项落实。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市外办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外事动态 、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政务信息、机关党建、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解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为单位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0年度,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没有发生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根据国家、省对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全面升级改版政府门户网站,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在首页设置境外安全提醒、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以及政策查询专区,为公众查阅提供更加便利、便捷条件。二是建设政务“两微一端”。更新完善“济宁外事”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其传播快、覆盖广、社会渗透力强的优势,多形式发布,分众化传播,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新态势。
(七)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政府公报的发布。将2013年以来的政府公报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发布。二是做好政策文件的发布。在网站首页设置政策文件查询模块,将政策文件按照发文字号进行归类,同时提供根据主题、正文、发文年份等信息进行查询。
(八)监督保障
2020年,主要负责同志共听取三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要求切实把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定期梳理、内容准确、发布及时。加强对责任科室依托网站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情况的督查考核,制定《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登记表》,严格按照规范公文办理和保密工作要求,要求拟制公文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在公文审核阶段一并报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日常监督和定期督查评估,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九)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市外办未承办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16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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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新的成效,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渠道有待多样化,公开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2021年,我办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全面拓展我办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主要打算如下:
1、进一步丰富政策法规解读的表现形式,图文并茂,增强可读性、生动性。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公开和办公会议公开,建立有效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制度,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3、进一步改善门户网站的服务效能,提高重点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确保依申请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渠道畅通,力争为广大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4、进一步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